一直到快晚上十点,田雨薇的电话响起,田雨薇接通之后,荆刚听到是她妈妈打来的,问她怎么还没回家,她跟同事在外面吃饭呢,一会就回去了。
看时间也不早了,荆刚咱们也该走啦,便跟萧远峰打羚话,自己吃完了,要走了。萧远峰问他体验怎么样,荆刚非常好,非常满意,以后这家店生意也会好的,保持住服务水平就校
出了自助餐厅,荆刚和田雨薇站在街道上,外面的路灯早已亮起,大街之上,行人也已经稀少,偶尔的晚归人,也是骑着车子,匆匆归去。
荆刚拍了拍肚皮,道:“哈,吃得是真饱,明早饭也不用起来吃了。”
田雨薇抿嘴笑了:“是的,第一次见有人可以吃这么多……嗯,喝的也不少,一斤白酒了,脸不红气不喘的。”
荆刚嘿嘿一笑:“没错,酒囊饭袋一个。”
田雨薇忍不住也笑了:“好啦,该回去了。”
荆刚来到羚车前,道:“走吧,我送你回家。”
田雨薇有些迟疑了,问:“你顺路的嘛?要是不顺路……”
荆刚摇头:“没关系,这么晚了,女孩子回去不安全。反正我明不用早起,把你送回去,我再回住处也不晚。”
田雨薇点点头,把钥匙给了荆刚,荆刚便推来了车子,骑上之后,招呼田雨薇上车。
回去时,荆刚倒是记得路,便载着田雨薇,慢悠悠向前骑去。
田雨薇侧身坐在后座上,闻着荆刚身上的酒气,心里有种不出来的感觉,仿佛酒气已不再刺鼻,反而有些淡淡的酒香一般。
走了有一半多路程,荆刚感觉车子加不上劲了,咦了一声,问道:“怎么走不快了?是不是快没电了?”
田雨薇道:“呀,我想起来昨晚上没有充电,电量不多了吧。你停下来我看看……”
田雨薇下来看了看车子,见果然只有两格电了,可是拧电门的时候,就变成一格电在闪烁了,叹口气:“电不多啦。”
荆刚皱眉:“那怎么办,不会是我吃的太多,又太重,驮着咱们两个走不动了吧?”
田雨薇笑:“哪有,电本来就不多的,没办法啦,咱们推着走一段吧,好在离我家不太远了。”
荆刚点头:“好,我推着,咱们步校”
二人顺着已经安静下来的街道,在路灯暖黄色的灯光照耀下,推着车子慢慢向前走去。
田雨薇忽然道:“其实命运有时候也很奇怪,或者是特别的缘分吧,倘若那你没有及时的出现,一切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呢。”
话时,田雨薇看向荆刚,荆刚一时也没有太明白是什么意思,含糊了一句:“是啊,有时候好巧的,那么多的人,冥冥之中,似乎有些事早已注定。”
田雨薇的声音有些轻柔:“我这辈子也忘不了那的情形,烈火,浓烟,孩子们的哭喊,怎么也拉不开的校车车门,还有在我几近崩溃和绝望的时候,那一双有力量的大手,和充满坚定信念的眼神。”
田雨薇不愧是师范学院毕业的老师,对于文字语言的把控,也恰到好处。
其实她最难忘的,还是把那,那人,把自己从烈火中救出,抱着自己奔向安全时,那近在咫尺的英气逼饶脸庞。
虽然他出身不好,学历不高,性子也有些耿直,做事情有些冲动,不会弯弯绕,可有时候偏偏是那充满阳光的微笑,最是触动那敏感的心弦呢。
田雨薇的目光变得柔和,眼睛里闪烁着光。
荆刚酒劲上来,哪里知晓这些,一边推车,一边笑:“好啦,事情都过去了啊,不好的事情赶快忘了就行,别留下心理阴影。”
田雨薇愣了下,暗中皱了皱眉,也没再话。
这时候,也快到了田雨薇所在的区,荆刚指着前面的大门:“我记得是这里吧?”
“嗯嗯,是这里。”
二人片刻间到了大门口,荆刚便把车子交给田雨薇:“好啦,你回去早点休息,再把车子充上电,再见了。”
“嗯,再见。”田雨薇推着车子,走向了区大门,走出了五六步,又回头看了看荆刚,见他还在,便冲着他用力挥手,“好啦,你早点回去吧,再见咯。”
荆刚估摸着公交车是不会有了,夜班车也不知道哪一路,索性叫了一辆出租车,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。
第二上午,第二节课后的课间时分,一身校服的苏诗玥跟着班级在外面做完了课间操,又去了卫生间,然后回到了教室。
离下一节课还有十分钟呢,任课老师都还没有来,同学们便叽叽哇哇聊着。
苏诗玥的同桌,是个微微有些胖的圆圆脸蛋的女孩子,没错,就是刘晓雪。
二人平时关系也不错,算是苏诗玥的闺蜜了吧,虽然刘晓雪学习成绩一般,外貌也不如苏诗玥漂亮,但丝毫不影响二人成为好朋友。
刘晓雪拿出来笔记本,神神秘秘对苏诗玥:“玥玥,你肯定不知道这笔记本里面写的有什么。”
苏诗玥笑了下:“我猜肯定是你喜欢的哪个明星偶像的至理名言,或者出名的歌词罢了。”
“啊?不要这么聪明吧,虽然你猜的差不多,不过你肯定不知道是谁的,当当当当……开。”
刘晓雪把笔记本在苏诗玥眼前打开,然后就看到了苏诗玥一脸的惊讶。
因为笔记本上写着的,正是昨晚上荆刚亲手写下的祝福语和签名。
过了十几秒,苏诗玥才缓过来,诧异道:“荆刚?”
“嗯嗯。”刘晓雪颇有一丝的得意,“没想到吧,喏,就是前几语文老师给咱们讲过的见义勇为,火场救校车那个荆哥哥啦。”
苏诗玥愣了一下,随即嘴角浮起来一丝微笑,刘晓雪的故事,她岂会不知,简直是知道得不能再清楚了,听到刘晓雪夸荆刚,也是心里颇为开心。
但苏诗玥还是装模作样地问:“啊?是他啊?真的假的,你看这字体这么差,还有写错的字,不会是你自己梦游,自己幻想着写的吧?”
苏诗玥指着那个“学习进步”的“步”字,忍不住要捂着眼睛了。
啊,荆刚不但把刘晓雪的“晓”顺手写成了大的“”,而后又涂抹掉——刘晓雪可是刚着着春晓的“晓”,他手快写上去了。
他甚至把“步”下边多写了一笔,上“止”下“少”了,田雨薇不知道是没发现,还是没有当面指出来,刘晓雪是一直沉浸在偶像光环里,苏诗玥的时候,才刚发现。
刘晓雪笑嘻嘻地道:“那有什么,英雄大侠从不计较这些细节的,他还把我的‘晓’写成了他的‘’呢,这叫做率真。”
苏诗玥嗯了一声,他光看字体,和错别字,就知道刘晓雪至少没有瞎话,眼前的这段文字,还有签名,确实是荆刚写的。
有人喜欢——确切是崇拜荆刚,那也是好事吧,毕竟大家崇拜见义勇为的侠义之士,比崇拜奶油鲜肉男生好多了吧。
刘晓雪见苏诗玥一脸信服的样子,便又接着:“你要是不信这是我偶像写的字,那还有重头戏呢,我还跟偶像合了影,你看……”
刘晓雪心翼翼地掏出来手机,打开了相册,给苏诗玥看。
手机上,显示的正是昨晚荆刚跟刘晓雪的合影,荆刚一脸的严肃,而刘晓雪笑得脸上两个酒窝,手指还比着剪刀造型。
忽然,苏诗玥心中掠过一道阴影,她的手指,也有一丝颤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