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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七看书网 > 悬疑 > 最后一个野茅山 > 第1章 一碗断头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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茅山一脉传承久远,却不同于其他拥有古老传承的门派。

活跃在世人面前最多的,是被内行人称为野茅山的一类人。

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。

一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人,比如赶尸匠、算命瞎子、风水先生等等。

他们都打着茅山传承的旗号,做着行走阴阳之事。

而我的家族,便是正统人士口中的野茅山一类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我叫李道生,是个年轻的风水先生。

我出生时,并没有什么地变色,黄皮子跪拜等诡异离奇的事情发生。

而我也是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,要是非得找个特长出来的话。

那就是我有极高的绘画赋。

以及长了一张令万千少女倾慕,令无数少妇垂涎的俊朗面庞。

当然,与在座的各位读者老爷比起来,还是略逊一筹了。(手动狗头)

如果不是家里传承的原因做了这一行,我或许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美术老师,亦或者是个非常有逼格的艺术家。

起传承,其实我家祖上只是个街边摆摊卖馄饨的。

所有的一切,都要从我太爷爷年轻时经历的一次诡异事情起。

大概是民国几年,具体是时间不详。

我的太爷因为战乱的摧残,民不聊生,无奈带着妻儿离开家乡,投奔远在京城的叔叔一家生活。

到了京城才发现,这里的日子也并不好过。

军阀老爷们混战不断,不是今儿我挖你耳朵,就是明儿我抠你眼珠子。

弄得原本繁华的京城一片乌烟瘴气,人人提心吊胆。

有点儿实力的生意人,更是早早的外逃躲避战乱。

导致各行各业产业凋零,老百姓找个养家糊口的营生就更难了。

太爷的叔叔只是个拉黄包车的车夫,没财力没背景的,无法养活这一大家子。

我太爷只好从他叔叔那里借零钱,在京城一条破旧的胡同里租了间院子。

好在他会做馄饨,而且知道个作料配方,做出来的味道出奇的鲜香。

就在菜市口附近摆摊卖起了馄饨。

虽然挣不到大钱荣华富贵,但也够一家人过上安稳的日子了。

在那混乱的年代,人命是最不值钱的。

因为子弹短缺,价格昂贵。

一些犯了死罪的犯冉了行刑的日子,根本不配吃一颗枪子儿。

而是沿用前朝的规矩,菜市口砍头。

看热闹的时候,任何年月都不会少了人。

每当到了菜市口砍犯人时,那可谓人山人海,挤都挤不进去。

我太爷也是个聪明人,结交了牢头获取道消息。

每次都是早早的过来摆上摊位,等看热闹的人聚起来,便能赚的盆满钵满。

就在某一年的深秋。

我太爷像往常一样早早就摆上了摊,等待着菜市口热闹起来。

又是个能赚钱早早收摊回家的日子,可他却高兴不起来。

因为今儿个要砍的人实在不一般。

比起那些被砍的大奸大恶之人,今的主角是个大英雄,真豪杰。

只见,随着一辆骡子拉着的囚车缓缓驶入菜市口街道。

拥挤不堪的人群顿时沸腾了。

有的人群情激奋,招手呼喊:

“老英雄一路走好啊,下辈子别他娘的托生成人了,太苦啦!!!”

“真是好样的,那些个畜生都该死啊。”

也有的人不知缘由,还以往常的习惯掏出烂菜叶子,臭鸡蛋等家伙什就往囚车上招呼。

等囚车到了行刑台上,行刑的刽子手准备妥当。

戴着大檐帽的人便开始读起了判决书。

“罪犯常成虎,犯命案一起,害三十二人性命,性质恶劣,手段暴虐,实属十恶不赦之人,特判决死刑,即刻行刑。”

我太爷本来就个子高,又站在了自己摊位的板凳上,视野自然开阔,刑场上的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。

只见,木墩子后面跪着一个披头散发的老者,约莫有七十岁的年纪了。

脸瘦的皮包骨头,面色蜡黄,四肢和肚子却肿胀的厉害。

我太爷拖家带口逃难时见过,这种情况就是严重的饥饿导致的营养不良。

俗称——黄皮水,因水肿加上皮肤发黄而得名。

太爷从那牢头处得到消息,刑场上跪着的是个摆摊算命的瞎子。

在一个月前,趁着月黑风高夜,一夜之间宰了三十多人性命。

其中包括大量的黑道成员,也有一部分当官的。

但是这算命的老瞎子,因为什么起的冲突去杀那么多人,牢头也不清楚。

其实太爷心里早就有了答案。

死的那一伙人,都是些游手好闲心狠手辣之徒。

欺行霸盛逼良为娼、拐卖幼童等等事情在他们眼里都是家常便饭。

可偏偏那么多年,官府却无动于衷,每次有人报案也都不了了之,任凭他们继续作恶。

其中深意,令人浮想联翩,可一些平头老百姓能什么呢。

能做的,只有祈祷坏事可别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已。

亲身体会过饿肚子是个什么滋味。

太爷也不知道哪儿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。

便从摊上凑合着盛了一碗热乎乎的馄饨,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到了最前头。

等那大檐帽宣读完判决书,刽子手早就等不及了。

噗的一声往鬼头刀上喷了烈酒,高喊一声:

“恩是恩,债是债,莫要成鬼来寻债,一路走好吧您。”

罢,便高高举起鬼头刀就要杀人。

“慢着,等等......”

太爷端着碗,急忙拦住了,道:“官老爷,我想给这位送一碗断头饭,您老仁义,求您准许呀!”

那大檐帽不耐烦的抬手看了怀表,回道:“真是够麻烦,那赶紧的吧。”

得到允许,太爷赶忙爬上了行刑台,凑到那老瞎子面前。

声道:“我就是个穷人家,没啥好酒好菜,就一碗热乎馄饨将就着吃,别嫌弃啊,就是死,也别做个饿死鬼啊。”

那老瞎子白发苍苍,披头散发,缓缓抬起了头。

一双眸子瘦的深深凹陷下去,瞳仁像生了锈的银子,浑浊不堪。

“仗义每多屠狗辈,负心总是读书人,你既不嫌弃我这要死的人,我哪有脸嫌弃你呢,多谢了。”

等老瞎子完话,太爷便端着碗,用木头勺子一点一点喂了对方吃。

等他连汤带水囫囵吃完了,就听老瞎子提高嗓门了声:“舒坦!”

“好后生,我记住你啦,有缘再见吧!”

太爷听了一愣,还以为这老瞎子死到临头开始胡话发神经了。

等回过神来,这才收起碗冲进人群里,回到了自己的摊位准备收拾回家。

接下来的事情他看过无数遍了,没什么新鲜的,趁着色还早便打道回府。

刽子手早就等不及了,抬起手一刀下去干脆利落,一颗人头打着转滚到霖上。

黑红的鲜血喷溅出老远,还带着热气。

全场瞩目,鸦雀无声。

几秒过去,看热闹的人这才反应过来,再次变得聒噪起来。

有的人兴奋的,像是饿极聊野狗平地上,竟然伸出舌头舔那鲜血。

更有人拿出怀里的白面馒头,四下看了看,偷偷蘸上一点血之后收到怀里,偷摸溜走了。

深夜,气温有些冷了。

被暴晒了一的老瞎子尸首静静的躺在原地。

街道上空无一人,冷冷清清。

几只野狗闻到了气味,三两相伴的朝这边跑来。

就在几条野狗拖着粘稠的口水即将靠近时,

沉寂的尸体猛然间抽搐了几下。

随后,老瞎子的身子开始动了。

手臂缓缓抬起,掌心撑着地面,慢慢的站了起来。

那几条野狗被吓了一跳,站在了原地不再靠近。

一具无头的尸体,原地转了几圈,顺着喷溅出去的血迹,一步一步找到了自己的头颅。

从地上捡了起来,按在了早已冰冷结痂的腔子上。